烧焦的三文鱼

鸽手,佛系写手,整天享受退休生活,每天泡茶赏花,偶尔更新,有着千奇百怪的脑洞,钟情短篇,考虑写长篇~

【随笔】著作权1.0

*应一些小可爱的要求,本人抽出一些写其他东西的宝贵时间(才不是鸽呢!!!)写一下关于目前著作权法领域的一些问题

*本人非专攻知识产权方向,内容也仅仅是基础知识的普及,内容逻辑也参照了目前的相关主流出版物,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热爱创作的小伙伴们

*一些学界尚有争论的问题因为观点众多尚无定论,这里不便提及,也请不要在评论区里引战

*这个系列可能会有很多篇文章,个人尽量不例举法条,用简短平常的语言进行解释,方便大家的阅读

*最后申明一点,本人日常生活日理万机,请不要私戳我询问任何有关维权的事情,如有需要请找专业的律师解决,当然,如果是懂礼貌的好孩子个人有时间还是会给出一些建议的


       著作权的取得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中国公民自作品完成之日便自动享有著作权,不以是否“发表”作为条件,这也是在整个知识产权领域最为特殊的“自动保护原则”;外国人、无国籍人作为作者,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有协议或加入共同条约的,其也享有中国著作权,同样,其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或者首次在与中国参加共同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或者在成员国或非成员国同时出版,亦享有中国著作权。

       

       著作权的载体,作品的判断条件主要为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国家可以出于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目的对于出版物进行监督管理,这里必须告诉那些喜欢开车的小伙伴们,你们的那些才华横溢的作品也是享受中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的,只是不允许出版传播罢了,所以各位在与亲朋好友分享自己的优美作品时请注意限度与方式,不要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众多的作品中,一些作品是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的,如官方文件,时事新闻,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示,这里指的不受保护是指其内容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像一些以整理官方文件的出版物,因为其在制作过程中不必避免也添加了制作者的智力成果(如独到的排版技巧或者索引方式等),所以其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里必须要指出,思想创意是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一点在全世界来说也是一种著作权保护领域的共识,就比如很多游戏,采用了很相似的玩法设计,但这并不违反法律法规,在文字作品领域就是主题思想宗旨不进行保护,自然文风也不属于保护的范畴,除非用词造句高度一致,不然也不会进行保护。这里我们做一个假设,如果我们的著作权法将思想和创意也纳入到保护的范畴内,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他人的创作,而从整个国家的产业政策角度来考虑,这会减损许多行业的创新能力,增加国家工业制造成本,削弱整体竞争力,也会造成一些著作权享有者霸权的出现,所以世界各国也就选择了一个相对平衡的处理方式,即对绝大多数的思想创意不进行保护,在极少数特殊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方的合法利益需求才进行保护。

       

       本篇文章的最后是保护时间的问题,署名权、修改权、完整权是永久保护;发表权、财产权则要分类来看,公民作品中的一般作品是终生加死后五十年,影视、摄影作品是发表之后五十年,单位作品也同样是发表之后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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